利用条款

利用条款

[LITING整形外科]服务利用条款

此条款的目的在于遵守电子通信事业法及同法施行令并以此规定由LITING整形外科(以下简称‘公司’)提供服务的利用条件及流程的相关事项和其他所需事项。

第1条(目的)

此条款的目的是关于利用LITING整形外科(以下“医院”)提供的LITING整形外科官网(以下简称“官网”), 遵守电子通信基本法、电子通信事业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同法施行令并以此规定“医院”和会员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事项、其他所需事项。

第2条(定义)

① “服务”是指不管任何终端机(包括PC、TV、手机等各种有无线装置),会员可利用的官网上的各种 ② “会员”是指在“医院”的官网同意本条款及个人信息利用的人,是利用“医院”所提供服务的人。 ③ “ID”是指为了识别“会员”和利用“服务”,由“会员”指定,由“医院”承认的文字和数字的组合。 ④ “密码”是指可以确认与赋予“会员”的“ID”一致的“会员”,为了保密,由“会员”指定的文字或数字的组合。 ⑤ “帖子”是指“会员”在利用“服务”时,上传至服务上的符号ㆍ文字ㆍ语音ㆍ音像ㆍ视频ㆍ影像等信息形态的文字、照片、影像及各种文件和链接等。

第3条(条款的公布和改正)

① 此条款公布于官网,即可生效,“医院”在不违反关系法令的范围内,可改正此条款。 ② “医院”在改正此条款时,需明示适用日期及改正事由,与现行条款一起,根据第1项的方式,在适用日7日前到适用日前日公知于官网。 ③ 如会员不同意改正条款的使用,“医院”不可适用改正条款的内容,此时,会员可解除利用合同。但,有不可适用现有条款的特别原由时,“医院”可解除利用合同。

第4条(条款的解释)

对于此条款未指定的事项或解释,按照相关法令或商务惯例解释。

第5条(签订利用合同)

① 利用合同是想要成为“会员”的人(以下简称“注册申请者”)同意此条款的内容,进行会员注册申请,“医院”对此申请进行许可,即视为签订合同。 ② “医院”对于“注册申请者”的申请,以许可“服务”利用为原则。但,“医院”对符合如下各项情况的申请,可不予以许可或事后解除利用合同。 1. 注册申请者之前有因此条款丧失会员资格时,但,获得“医院”对会员的重新注册许可时除外。 2. 未用实名,利用他人名义时 3. 上传虚假的信息或申请时遗漏“医院”要求的内容时 4. 未满14岁的儿童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父母等)的同意时 5. 因利用者的责任事由,无法进行承认或申请时违法其他规定的各项事项时

第6条(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医院”根据“信息通信网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令指定的内容,致力于保护“会员”的个人信息。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及使用,适用相关法及“医院”的个人信息处理方针。但,除了“医院”官方网站以外,有链接的其他网站不适用“医院”的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第7条(对“会员”的通知)

① “医院”向“会员”通知时,除非本条款有额外规定,可通过服务内的电子邮件地址等进行通知。 ② “医院”对所有“会员”进行通知时,可在“医院”的公告栏公布7日以上,其等同于第1项的通知。

第8条(“会员”的义务)

① “会员”不可行使如下行为。 1. 申请或变更时,登录虚假内容 2. 盗用他人的信息 3. 变更“医院”上传的信息 4. 传送或上传“医院”指定信息以外的信息(电脑程序等) 5. 侵害“医院”和其他第3方的版权等知识财产权 6. 损伤“医院”及其他第3方的名誉或妨碍业务的行为 7. 在“服务”公开或上传淫秽或暴力性的信息、视频、语音、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信息的行为 8. 未获得“医院”的同意,以营利目的使用“服务”的行为 9. 其他非法或不当的行为 ② “会员”需遵守相关法、此条款的规定、利用说明及与“服务”相关的公知注意事项、“医院”通知的事项等,不可行使其他妨碍“医院”业务的行为。

第9条(“医院”的义务)

① “医院”不可违反相关法和此条款禁止的行为或违反美风良俗的行为,为持续提供稳定性的“服务”做出最大努力。 ② “医院”为了保障“会员”可以安全的利用“服务”,需要具备可保护个人信息(含信用信息)的安全系统,并公布及遵守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③ 对于服务利用,如“会员”提出正当的意见或不满,“医院”需予以处理。对于“会员”提出的意见或不满事项,通过电子邮件或登录的联系方式等,向“会员”告知处理过程及结果。

第10条(服务的提供及变更)

① “医院”提供如下各项服务。 1. 通过官网提供的预约服务 2. 通过官网提供的在线咨询服务 3. 通过官网提供的医疗信息服务 4. 其他“医院”指定的服务 ② “服务”以年中无休、1日24小时提供为原则。 ③ “医院”如有电脑等信息通信设备的维护点检、更换及故障、通信中断或运营上有足够的理由,可以暂时中断“服务”的提供。这时,“医院”根据第7条[对“会员”的通知]指定方法,通知于“会员”。但,“医院”有无法事前通知的不得已事由,可以在事后通知。 ④ “医院”根据服务提供的需要,可以定期实施点检,定期点检时间按照服务提供画面上的公知内容进行。 ⑤ “医院”有足够的理由,可根据运营运营上、技术上的需要,全部或部分变更提供的“服务”。 ⑥ “医院”根据“医院”的政策及运营的需求,可修改、中断、变更免费提供的部分或全部服务,对此,如无相关法特别规定,不会向“会员”提供额外的补偿。

第11条(服务的使用费)

① 登录为“会员”的所有人均可免费使用服务。 ② “医院”对服务收费时,要在开始收费之前,将收费的时期、政策、费用公知于服务上。

第12条(诊疗预约服务)

① 会员可根据本人的需要,通过官网利用诊疗预约服务。 ② 所有会员对于事先预约的诊疗都负有诚信的义务。 ③ “医院”对会员预约诊疗服务中可能发生的所有损失 , 除非“医院”有故意或严重过失之外,不承担民事、刑事上的法定责任。

第13条(在线咨询服务)

① 在线咨询服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代替实际诊疗或诊断及手术等实际医疗行为。 ② "医院"将做出最大努力维持安全,以确保服务会员的咨询内容不会泄露给除咨询医生和服务管理者之外的第三方。但因下列情况,造成的咨询内容公开及丧失,医院概不负责。 1. 因会员的疏忽导致密码泄露时 2. 会员使用‘咨询删除’功能时 3. 因天灾地变等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时 ③ 在官网上进行的咨询内容,可用无法识别特定个人的形态使用于如下目的。 1. 统计、学术活动 2. 法律有特别规定时 3. 活用于FAQ及活用于运营医院所需的基础资料 ④ 对于咨询的答复内容为各专科医生以医学性知识为基础进行的主观性答复,不代表“医院”的服务意见。 ⑤ 申请如下咨询时,有可能不会提供全部或部分的咨询服务。 1. 相同的会员以相同的咨询内容反复进行申请时 2. 使用超出常识的表达方式申请咨询时 3. 要求诊断名称的咨询申请时 4. 申请咨询治疗费、检查费、医药品价格等时 5. 对在其他诊疗机构接受的内容进行确认性提问时 6. 无特定的事由诽谤诊疗机构或专科医生或损伤名誉时

第14条(医疗信息服务)

① 服务中提供的内容是简略性及一般性的内容,只为提供信息而提供。服务中提供的信息或咨询绝对不可替代医学性的诊断。服务中提供的信息或咨询不是以替代医学性诊断、诊疗或治疗为目的。如对于会员的健康状态有疑问或担忧,需向实际专科医生接受诊断。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因服务中提供的信息,无视医学性的诊断或延迟接受诊断、诊疗或治疗。 ② “医院”不推荐服务中所提及的任何特定检查或产品或治疗方法。服务中描述的个人意见均为该著者的个人意见。 ③ 是否接受本服务的信息、参与服务的专科医生或使用服务的其他会员或访客的意见,完全在于使用者的判断。因此,向会员提供的任何产品的活用、信息、创意或指示造成的任何损害、伤害或此外的不利情况,“医院”不承担责任。

第15条(版权的归属)

① “医院”制订的帖子之版权及其他知识财产权归属于“医院”。 ② “会员”在利用官网时获取的信息,未经“医院”的事先许可,不可通过修改、复制、发送、出版、发布、播放等其他方法用于盈利目的或让第3方利用。

第16条(“帖子”的管理)

① “会员”的“帖子”内含有违反“信息通信网法”及“版权法”等相关法律的内容时,权力者可根据相关法指定的流程,邀请中断及删除该“帖子”的公布等,“医院”应根据相关法采取措施。 ② “医院”即使无根据前项规定的权力者邀请,如有可认定为权利侵害的事由或违反其他“医院”政策及相关法的情况时,可根据政策及相关法,对该“帖子”采取临时措施等。

第17条(合同解除、终止等)

① “会员”可随时通过服务初始画面的信息管理菜单申请解除利用合同,“医院”应根据相关法等规定的内容立即对其处理。 ② “会员”解除合同时,除非根据相关法及个人信息处理方针,由“医院”保管会员信息的情况之外,解除合同后,会立即删除“会员”的所有数据。 ③ “会员”解除合同时,“会员”上传的“帖子”、由他人重新上传或上传于公告栏的“帖子”不会被删除,请提前删除后再注销会员。 ④ “会员”有下列行为时,“医院”可无需事先通知,即可解除利用合同或指定期间终止服务利用。 1. 违反公共秩序及美风良俗时 2. 与犯罪行为有关联时 3. 以妨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益的目的,计划利用服务或已利用服务时 4. 盗用他人的ID及密码时 5. 损伤他人的名誉或造成不利影响时 6. 相同使用者以其他ID重复登录时 7. 对服务造成危害等妨碍良好的利用时 8. 违反其他相关法令或医院指定的利用条件时

第18条(责任限制)

① “医院”因天灾地变或与此相应的不可抗力,无法提供“服务”时,可以免除关于“服务”提供的责任。 ② 对于因“会员”的责任事由导致的“服务”利用障碍,“医院”概不承担责任。 ③ 对于“会员”上传的关于“服务”的信息、资料、事实的信赖度、准确性等内容,“医院”概不承担责任。 ④ 对于“会员”之间或“会员”和第3方相互之间以“服务”为媒介进行的交易等,“医院”可免责。 ⑤ 关于利用免费提供的服务,除非有相关法特别规定,否则“医院”不承担责任。

第19条(纠纷调解及裁判管辖)

① 除了本利用条款所规定的内容以外,发生的关于服务利用的所有问题之纠纷,应尽量通过双方协议解决。 ② 对于因利用服务而发生的纠纷提起诉讼时,应由管辖“医院”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管辖法院。

[附则]

① 此条款从2020年1月1日开始适用。 ② 2020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旧条款替代为本条款。

交通指南

来访路线 首尔特别市江南区岛山大路119 K大厦 5层
(3号线 新沙站 8号出口)

诊疗时间介绍

星期一/三/四:10:00~7:00
星期二/五:10:00~9:00 (夜间诊疗)
星期六:10:00~4:00
中文咨询 微信号: litingguanfang
电话 : +82 10 5431 4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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